诉状称,在整个诉讼期间,被告对Enovix的业务和运营做出了重大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并未能披露重大不利事实。具体而言,被告夸大了Enovix大规模生产电池的能力,吹捧该公司在扩大生产能力方面取得了“有意义的进展”,尽管该公司存在持续的技术问题。2022年11月2日,在公司披露影响其制造业务的问题后,公司股价较2022年10月31日的收盘价下跌超过44%。此外,该披露还表明,Enovix正在转移其重点,优先考虑下一代生产线。然后,在2023年1月3日,Enovix披露了第一代和下一代生产线的进一步问题。本消息导致Enovix股价在2023年1月4日的盘中交易中下跌超过41%。由于被告的不当行为和不作为,以及Enovix普通股市值的显著下降,集体成员遭受了重大损失。
法院尚未确认本案为集体诉讼案件。在法院确认本案为集体诉讼之前,除非您自己个人亲自聘请律师,您没有代理律师。您可以自由选择您要聘请的律师。您也可以继续作为缺席的集体诉讼成员,目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席原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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