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描述,被告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向投资者发布了虚假和/或误导声明和/或没有披露:
- Shift4 had inadequate disclosure controls and procedures 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 Shift4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足;
- 因此,Shift4未能正确核算客户获取成本,从而人为地增加了其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 因此,Shift4很可能会被迫重申其先前发布的一个或多个财务报表;
- Shift4采用了与其大规模战略收购计划和赞助商银行商户结算帐户等相关的会计手段,这些手段旨在展示公司的业绩、基础业务质量和盈利能力等的不准确画面;
- 所有上述情况一旦被揭露,很可能会对Shift4的声誉和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及
- 因此,被告的公开陈述在所有相关时间都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和/或缺乏合理依据。
法院尚未确认本案为集体诉讼案件。在法院确认本案为集体诉讼之前,除非您自己个人亲自聘请律师,您没有代理律师。您可以自由选择您要聘请的律师。您也可以继续作为缺席的集体诉讼成员,目前不采取任何行动。投资者在未来任何可能赔偿中的分成金额大小与其是否作为首席原告无关。
律师广告。此前结果并不能保证类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