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状,被告向投资者提供了有关 Vistagen 计划开发并商业化其药物 fasedienol 的重大信息。该药物是一种处于开发阶段的候选费洛蒙(pherine)药物,用于治疗社交焦虑症(SAD)。被告的陈述包括:基于此前 PALISADE-2 临床试验的正面结果,对 fasedienol 未来试验成功的肯定断言;此外,被告声称对 PALISADE-3 临床试验执行过程所做的显著增强和运营调整,有力支持了其三期临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并将其定位为一项验证性研究。
诉状指出,被告在向投资者提供这些极度正面陈述的同时,却散布虚假和误导性声明,和/或隐瞒了关于 fasedienol 三期临床研究 PALISADE-3 试验的重大不利事实。这导致股东以人为抬高的价格购买了 Vistagen 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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