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内容,被告发布了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且/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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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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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的部分财务业绩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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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告在所有相关时间内关于陆金所业务、运营及前景的陈述均存在重大虚假和误导,且/或缺乏合理依据。
目前尚未有集体受审。在集体被认证之前,除非您聘请律师,否则您没有法律代表。您可以选择您心仪的律师。您也可以目前不采取任何行动,继续作为缺席的集体成员。投资者分享任何潜在未来赔偿的能力并不取决于是否担任首席原告。
律师广告。以往的业绩并不保证类似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