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

Noel Chandonnet, Jr. Director
275 Madison Avenue, 4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6 Tel: 516-413-6704 Fax: 212.202.3827
罗森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证券诉讼(含集体诉讼和个人或团体诉讼)。我们还代表投资者纠正管理层和董事的不当行为,包括违反信义义务、自我交易和其他公司治理事项。我们鼓励投资者聘用在引领诉讼上有多年成功经验的优秀律师。通常,仅仅发出新闻通知的律所没有类似的经验或资源。罗森律师事务所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代理服务,达成针对中国公司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根据 ISS 证券集体诉讼服务公司排名,罗森律师事务所在 2017 年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数量中名列第一。自 2013 年以来,本律所每年都位列前 4 名,为投资者追回数亿美元资金。仅 2019 年,律所就为投资者追回超过 4.38 亿美元。2020 年,创始合伙人 Laurence Rosen 被 law360 评为原告律师巨头。律所的许多律师都获得 Lawdragon 和 Super Lawyers 的认可。我们的律师在处理复杂证券案件方面经验丰富,长期受到美国法院的认可,被视为致力于为投资者和消费者寻求索赔的律所。我们发展创新法律理论,致力于保护美国证券市场和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有选择地提起诉讼,在建议我们的客户提起诉讼或寻求成为案件的首席原告之前,我们对潜在索赔和损害赔偿金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我们针对案件对每个客户做出回应。如果我们觉得一个案件不太有利,我们会建议客户即使损失相对较大也不提起诉讼。对于重大案件或客户特别感兴趣的案件,即使客户的损失相对较小,我们也建议提起诉讼。我们通过研究公开信息,包括所有可获得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文件、证券分析师报告和咨询意见,以及互联网可获取的信息,来分析该案件的是非曲直。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我们会聘请外部专家,包括法务会计师、行业专家和私家侦探,协助我们完成这些任务。我们基于我们的分析,就以下方面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建议:他们是否应当 a)向法院申请成为首席原告;b) 在集体诉讼以外,向联邦或州法院提出个人索赔;或者 c) 不在案件中担任积极角色,仍然是集体诉讼成员,其利益受到案件首席原告的保护。我们还讨论和寻求客户可能与涉案公司有关的任何目标,以及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任何公司治理改革问题。
非美国机构在美国资本市场进行大量投资。美国资本市场受到世界上最有效的反欺诈法律之一的美国联邦证券法律保护。国际投资者享有与美国国内投资者相同的权利,可以利用这些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包括在联邦证券诉讼中被指定为首席原告的权利。鉴于证券诉讼的复杂性,国际投资者需要经验丰富的美国律师。罗森律师事务所愿为代表国际投资者在美国资本市场的利益提供服务。这些投资者可能包括主权基金、共同基金、养老金基金,甚至亚洲和欧盟的高净值个人。我们的投资组合监控服务,帮助我们快速识别可能由欺诈活动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资金损失。我们一直致力于让国际投资者能够享有我们的投资组合监控服务,令我们能够启动我们的案件评估流程,加速我们的服务。
一些证券集体诉讼中,不仅涉及金钱的和解,还涉及恢复有效的公司治理程序。罗森律师事务所认为,适当的公司治理原则对于维持投资者信心、保护股东的权利和资产至关重要。机构投资者是对公司管理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大股东,是改善公司日常管理监督和透明度的关键所在。